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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微电: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18:30:1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672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复旦微电: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1. A股证券代码:688385证券简称:复旦微电公告编号:2024-029港股证券代码:01385证券简称:上海复旦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10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3.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5.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否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和H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2建议一般性授权以增发新股份√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议案1、议案3至议案9、议案11、议案12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 有关公告已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8. 议案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

    9. 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0.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11.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12.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3.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4.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15.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16.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88385复旦微电2024/5/22(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现场会议登记资料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计划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1、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

    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17:00,地点为上海国泰路127号4号楼证券部。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7日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地址见“六、其他事项”),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2、联系方式:上海市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复旦微电证券部邮编:200433联系人:方静、郑克振电话:021-65659109传真:021-65659115邮箱:IR@fmsh.com.cn3、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股东通函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2建议一般性授权以增发新股份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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